國立臺灣大學 農業化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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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相關事項

  • 2017-06-14
一、本校106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業已公布於網址:http://reg227.aca.ntu.edu.tw/tmd/stuquery ,擬申請者請上網詳閱其內容。
二、106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申請日期為106年6月19日上午9時至7月3日下午12時00分。申請方式為上網登記,網址為:http://reg227.aca.ntu.edu.tw/tmd/apply/default.asp ;學生於網站填寫各項資料並確認上傳後即完成申請手續(得視需要自行列印存查);無須再填寫書面申請書。期限截止前未上網登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申請手續。為簡化手續,成績單將由教務單位自動提供各學系,學生免再繳交成績單工本費,但各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三、申請轉入醫學或牙醫學系者,須先至本校轉系報名系統上網登記,登記完成列印出申請備存資料,並於7月3日前持列印之申請備存資料至醫學院(臺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3樓醫學院總務分處出納股繳交考試報名費1500元整,繳費後持繳費收據及列印出之申請備存資料至申請轉入學系登記並領取考試時間及地點通知,始完成轉系報名作業。未依上述流程辦理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轉系考試之申請。已繳交報名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四、申請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106學年度為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不得申請。
(二)轉系包含同系轉組。輔系、雙主修僅限申請本系以外之其他學系,不含本系之其他組。
(三)申請轉系可填寫2個志願;申請雙主修、輔系可各填寫3個志願。同一系組同時接受同一學生轉系、雙主修、輔系申請時,錄取之順位為:轉系第一順位,雙主修第二順位,輔系第三順位。
(四)轉系以一次為限,經核准轉系者,不得再申請轉系。
(五)已核准修讀輔系一次者,不得再申請輔系。但轉入之學系如原為輔系者,得申請原學系為輔系。
(六)修讀雙主修之學生,不得再申請雙主修。但已申請放棄雙主修資格者,得再申請修讀其他系組。
(七)陸生106學年度可申請之轉系、輔系、雙主修為:資訊管理學系理、國際企業學系、歷史學系及農業化學系。
(八)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規定,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 (系、科) 。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