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国立台湾大学 农业化学系
系 所 别 | 农业化学系硕士班 | 农业化学系硕士班 | 农业化学系硕士班 | ||
组 别 |
甲组 (主修土壤环境与植物营养学) |
乙组 (主修微生物学) |
丙组 (主修食品化学与加工) |
||
所组代码 | 6060 | 6070 | 6080 | ||
身 分 别 | 一般生 | 一般生 | 一般生 | ||
招生名额 | 依公告 | 依公告 | 依公告 | ||
报名资格 附加规定 |
报考者须为农、生命、理、医、工学院或其他学院各学系毕业(含应届)生。 | ||||
报名审查 资 料 |
一、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二、历年成绩单 三、名次证明书 四、自传(含求学过程与就学计画,4页以内) 五、其他有利审查资料(查照其他规定第三点) 六、两位教授推荐函(限由推荐教师亲签后上传,请用本系既定格式) (报名期间补件请洽系办公室,上传截止日后不受理资料补件) |
一、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二、历年成绩单 三、名次证明书 四、自传(含求学过程与就学计画,4页以内) 五、其他有利审查资料(查照其他规定第三点) 六、两位教授推荐函(限由推荐教师亲签后上传,请用本系既定格式) (报名期间补件请洽系办公室,上传截止日后不受理资料补件) |
一、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二、历年成绩单 三、名次证明书 四、自传(含求学过程与就学计画,4页以内) 五、其他有利审查资料 (查照其他规定第三点) 六、两位教授推荐函(限由推荐教师亲签后上传,请用本系既定格式) (报名期间补件请洽系办公室,上传截止日后不受理资料补件) |
||
考试项目 | 审查 | 审查方式 | 就所缴资料加以审查。 | 就所缴资料加以审查。 | 就所缴资料加以审查。 |
佔总成绩比例 | 40% | 40% | 40% | ||
笔试 | 参加资格 | ||||
笔试科目 | |||||
笔试日期地点 | |||||
佔总成绩比例 | 0% | 0% | 0% | ||
口试 | 参加资格 | 审查成绩达70分者。 | 审查成绩达70分者。 | 审查成绩达70分者。 | |
口试日期地点 |
时间:依公告。 地点:农化馆。 |
时间:依公告。 地点:农化馆。 |
时间:依公告。 地点:农化馆。 |
||
佔总成绩比例 | 60% | 60% | 60% | ||
其他规定 |
一、甄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推荐函表格请于报名前迳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网站下载。 三、有利审查资料:例如经指导教授签名核可之研究成果报告、着作等(封面须有指导老师签核之声明书;声明书请至本系网站下载)及得奖纪录等。 四、符合口试资格名单及详细口试时间及地点公布于本系网站,考生请自行查询,不另通知。 五、本组录取考生不得跨组选择指导教授。 |
一、甄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推荐函表格请于报名前迳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网站下载。 三、有利审查资料:例如经指导教授签名核可之研究成果报告、着作等(封面须有指导老师签核之声明书;声明书请至本系网站下载)及得奖纪录等。 四、符合口试资格名单及详细口试时间及地点公布于本系网站,考生请自行查询,不另通知。 五、本组录取考生不得跨组选择指导教授。 |
一、甄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推荐函表格请于报名前迳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网站下载。 三、有利审查资料:例如经指导教授签名核可之研究成果报告、着作等(封面须有指导老师签核之声明书;声明书请至本系网站下载)及得奖纪录等。 四、符合口试资格名单及详细口试时间及地点公布于本系网站,考生请自行查询,不另通知。 五、本组录取考生不得跨组选择指导教授。 |
||
放榜梯次 | 依公告 | 依公告 | 依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