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 农业化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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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试入学

※硕士班甄试招生流程:
  1.【缴交审查报名费】
  2.【上传应缴交资料】
                请参考招生分则各组所须准备资料。
                指导教授声明书及推荐函表格请于本网页「常用表单」下载。
                登入报名网站后,请于公告期限前完成上传所有报名应缴资料,未于公告期限前完成上传报名资料者,视同未完成报名程序。
  3.【书审通过后,缴交第2阶段报名费】
 
※硕士班甄试招生网址:http://gra103.aca.ntu.edu.tw/graf/
 





※农业化学系各组招生分则如下:
农业化学系硕士班 农业化学系硕士班 农业化学系硕士班
    甲组
(主修土壤环境与植物营养学)
乙组
(主修微生物学)
丙组
(主修食品化学与加工)
所组代码 6070 6080 6090
一般生 一般生 一般生
招生名额 依公告 依公告 依公告
报名资格
附加规定
  报考者须为农、生命、理、医、工学院或其他学院各学系毕业(含应届)生。  
报名审查
   
一、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二、历年成绩单
三、名次证明书
四、自传(含求学过程与就学计画,4页以内)
五、其他有利审查资料(查照其他规定第三点)
六、两位教授推荐函(限由推荐教师亲签后上传,请用本系既定格式)
(报名期间补件请洽系办公室,上传截止日后不受理资料补件)
一、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二、历年成绩单
三、名次证明书
四、自传(含求学过程与就学计画,4页以内)
五、其他有利审查资料(查照其他规定第三点)
六、两位教授推荐函(限由推荐教师亲签后上传,请用本系既定格式)
(报名期间补件请洽系办公室,上传截止日后不受理资料补件)
一、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二、历年成绩单
三、自传(含求学过程与就学计画)
四、论文、报告及有利审查资料(查照其他规定第四点)
五、两位教授推荐函(限由推荐教师亲签后上传,请用本系既定格式)
(报名期间补件请洽系办公室,上传截止日后不受理资料补件)
考试项目 审查 审查方式 就所缴资料加以审查。 就所缴资料加以审查。 就所缴资料加以审查。
佔总成绩比例 40% 40% 0%
笔试 参加资格     报考资格符合规定且审查资料完备者。
笔试科目     食品化学与分析、基础生物化学(二科择一)
笔试日期地点     时间:依公告
地点:农化馆或农化新馆。
佔总成绩比例 0% 0% 30%
口试 参加资 审查成绩达70分者。 审查成绩达70分者。 报考资格符合规定且审查资料完备者。
口试日期地点 时间:依公告。
地点:农化馆。
时间:依公告。
地点:农化馆。
时间:依公告。
地点:农化馆。
佔总成绩比例 60% 60% 70%
其他规定 一、甄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推荐函表格请于报名前迳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网站下载。
三、有利审查资料:例如经指导教授签名核可之研究成果报告、着作等(封面须有指导老师签核之声明书;声明书请至本系网站下载)及得奖纪录等。
四、符合口试资格名单及详细口试时间及地点公布于本系网站,考生请自行查询,不另通知。
五、本组录取考生不得跨组选择指导教授。
一、甄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推荐函表格请于报名前迳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网站下载。
三、有利审查资料:例如经指导教授签名核可之研究成果报告、着作等(封面须有指导老师签核之声明书;声明书请至本系网站下载)及得奖纪录等。
四、符合口试资格名单及详细口试时间及地点公布于本系网站,考生请自行查询,不另通知。
五、本组录取考生不得跨组选择指导教授。
一、考生请于键入报名资料时确认选考科目。
二、甄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推荐函表格请于报名前迳向本系索取,或至本系网站下载。
四、论文、报告及有利审查资料:例如经指导教授签名核可之研究成果报告、着作及得奖纪录等。
五、详细口笔试时间及地点公布于本系网站,考生请自行查询,不另通知。
五、本组录取考生不得跨组选择指导教授。
放榜梯次 依公告 依公告 依公告
 
 
 若有招生问题,请迳洽(02)3366-4822 陈秀婷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