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 农业化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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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化学系共同仪器室门禁卡及仪器使用申请单

  • 2017-03-23
1.共同仪器室门禁卡由使用人之指导教授签章同意向系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得使用,并于使用人毕业或离职时失效。
2.部分仪器之使用者应受操作训练,并经本系仪器管理助理检定及签章后即表示已完成该仪器训练。
3.仪器管理教师签章表示同意该仪器使用权限开放。
4.使用人应遵守本系所订定之「国立台湾大学农业化学系共同仪器室使用管理要点」。